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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性贸易措施最新通报第35辑

[宁波电工电气协会]发表于 2012-10-11 00:00:00 阅读次数:0

主办:宁波检验检疫局WTO办公室

协办: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宁波有限公司



                          印度将对部分家电产品和信息技术产品实施强制性规范
2012年9月7日,印度通讯与信息技术部(DIT)在其官方公报上发布了《电子和信息技术产品(强制性注册要求)法令,2012》,该法令将自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后生效。
法令规定,在产品不符合指定标准以及没有在相关当局进行注册并获得“自我声明-符合IS标准”的字语的情况下,任何人都不允许进行该类产品的生产、储存、进口、销售和散发。产品需要符合的标准要求可参见下表。
序号
产品名称
IS标准号
标准名称
1
电子游戏机(视频)
IS 616:2010
音频、视频及类似设备-安全要求
2
掌上电脑/笔记本/台式电脑
IS 13252:2010
信息技术设备-安全-通用要求
3
屏幕尺寸在32寸及以上的等离子/LCD/LED电视
IS 616:2010
音频、视频及类似设备-安全要求
4
输入功率为200W及以上的带扩音器的光盘播放器
IS 616:2010
音频、视频及类似设备-安全要求
5
微波炉
IS 302-2-25:1994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子设备的安全:第2-25部分:微波炉的特殊要求
6
屏幕尺寸在32寸及以上的显示器、视频监视器
IS 13252:2010
信息技术设备-安全-通用要求
7
打印机、绘图机
IS 13252:2003
信息技术设备-安全-通用要求
8
扫描仪
IS 13252:2010
信息技术设备-安全-通用要求
9
无线键盘
IS 13252:2010
信息技术设备-安全-通用要求
10
电话答录机
IS 13252:2010
信息技术设备-安全-通用要求
11
输入功率在2000W及以上的扩音器
IS 616:2010
音频、视频及类似设备-安全要求
12
输入功率在200W及以上的电子音乐系统
IS 616:2010
音频、视频及类似设备-安全要求
13
带主功率的电子时钟
IS 302-2-26:1994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子设备的安全:第2-26部分:时钟的特殊要求
14
机顶盒
IS 13252:2010
信息技术设备-安全-通用要求
15
自动数据处理机
IS 13252:2010
信息技术设备-安全-通用要求
 
(技术壁垒资源网)
2009年7月1日,韩国KATS (Korean Agency for Technology and Standards)将便携式二次锂电池组及锂电芯正式纳入KC认证系统的自我声明的产品类别里,并公布了产品所适用的标准:Self-Regulatory Safety Confirmation, Annex 05。
标准涵盖电池组 (Battery Pack)与电芯(Battery Cell)所要求的测试项目与IEC 62133 标准类似,包括:高温测试(High Temperature Storage)、温度循环测试(Temperature Cycling Test)、外部短路测试(External Short Circuit Test)、电池芯挤压测试 (Crushing of Cells)、电池芯在高充电速率的保护测试(Cell Protection Against a High Charging Rate),和过热测试(Thermal Abuse Test)。
目前,便携式二次锂电池组及锂电芯的检测必须由韩国境内的授权实验室进行,无法以IEC 62133的CB 报告进行转证。产品通过评估后,将获得有效期为5年的合格声明确认书(Confirmation Letter of Declaration),期间不需要进行工厂检查。
2012年7月25日,KATS将电池的自我声明由属于品质与安全相关法规管控修正至属于电器安全控制法规内。由于范围更改,电池的KC标志要求也跟着改动,相关变动如下:
2012年7月25日前
2012年7月25日后
申请者
韩国工厂或韩国代理商
韩国工厂或韩国代理商或国外的工厂
证书有效期
没有有效期
五年有效期,在2012年7月25日前所发的证书,有效期至2017年7月24日止
产品型号
产品说明书上只能有一个型号
产品说明书上有基本型号跟系列型号(假设系列型号为同一种类别,则基本型号与系列型号应为相同的线路图)
文件变更
自我声明产品安全的确认登记申请书
自我声明产品安全的确认声明和线路图授权书
产品声明
有KC号码的声明书
有KC申请者号码的确认声明
标准
自我声明的安全确认条例规定的便携式锂电池所适用的标准
K62133(依据IEC 62133)
产品范围
便携式产品中使用的大于400Wh/L的二次锂离子电池
便携式产品中使用的二次锂离子电池(无论能量密度是多少),二次锂离子电池(不包括纽扣电池)用于便携式产品中之前且不在认证范围里的产品(小于400Wh/L),会有一年的缓冲期让客户取得KC证书。
标志
                    
                                                                                               (来源:技术壁垒资源网)

                                                                                  台湾地区发布电热水壶最低能效标准草案
为提高能源使用效率,2012年9月18日,台湾地区“能源局”发布了第G/TBT/N/TPKM/128号通报,通报拟建立对电热水壶的最低能源效能标准,以减少热能的损耗。“能源局”为标准的实施设立了两年的过渡期。标准规定,电热水壶每24小时的标准能耗Est,24=0.160V+0.732,单位为(kWh/24h)。
需要注意的是,本标准适用于单相交流300V以下的电热水壶,公式中的V为额定容量,实测容量依据CNS 12625所规定的要求进行测试,实测容量应超过额定容量的95%。产品实测的值Est,24计算至小数点后第三位。Est,24实测值不得高于上述公式计算出的基准值,并不超过产品额定值的105%。详情参见:
(来源:厦门WTO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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