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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女职工管理的法律风险与实务要领”课程邀请函

[宁波电工电气协会]发表于 2016-06-07 09:35:49 阅读次数:0

 【课程背景】
我国法律对于女职工实施特殊劳动保护,用人单位对女职工在劳动安全卫生、工资待遇、就业安全等方面负有更为严格的法律义务。法律对于女职工的倾斜性保护给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提出了巨大的挑战,处理稍有不慎,容易引发劳动纠纷。
女职工管理是一个“老”而“新”的话题,尽管女职工管理始终是企业日常管理中的常见问题,但是随着社会经济文化的变迁加之法律法规的更新换代,实践中新问题层出不穷,如“马户遭遇就业歧视案”、全面二孩下的三期女职工管理等。同时女职工管理也是一个“专”而“全”的话题,女职工管理虽然只是人力资源工作的一部分,但是女职工管理涉及人力资源管理的方方面面,从招聘到离职、从工时到休假,给HR工作套上了“枷锁”。
为更好地帮助企业HR理清女职工管理思路,解决实践中的常见问题,宁波市人才服务中心特主办本次课程,由宁波江三角法智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承办,对女职工从进到出的系列管理问题进行详细的阐述,结合多年实务经验,提供合法、合理和实用的操作技巧。
【活动主办】
主办单位:  宁波市人才服务中心
承办单位:  宁波江三角法智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宁波人力资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  宁波市鄞州区五乡街道办事处  宁波市海曙区白云街道办事处  
【课程信息】
时间:2016年6月15日(周三)13:30-16:30
地点:宁波市海曙区柳汀街557号人才大厦
课程对象:企业负责人、人事、法务、工会干部及其他企业管理人员等。
【课程大纲】
一、女职工的招聘管理
   1. 招聘广告中不得涉及就业歧视;涉及就业歧视的后果?
   2. 能否在offer、劳动合同中约定入职一年后不得怀孕?或一旦员工怀孕返还签约奖励?
   3. 能否要求员工告知婚育状况?员工能否拒绝?如果员工告知虚假信息如何处理?
二、女职工的岗位管理
   1、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
   2、三期女职工岗位管理
   3、如何解决因怀孕导致的岗位空缺
三、女职工的工时休假管理
  1.孕检时间如何确定?次数如何确定?如何保障休息?
  2、产前假与病假的关系?
  3、“全面二孩”下的女职工晚婚假、哺乳假、护理假、病假管理
四、女职工的工资管理
  1、正常上班工资
  2、产前假、哺乳假工资
  3、产假工资
  4、晚育假工资待遇
五、女职工的计划生育管理
  1、计划生育管理
   2、违法生育与合同解除
六、女职工的解雇管理
   1、过错性解除
   2、无过错性解除
   3、协商解除
   4、试用期内解除
   5、三期女职工解雇管理特殊性
   6、女职工辞职
【讲师介绍】
李昊律师,宁波江三角法智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总经理、首席法律顾问、律师。
李律师长期致力于各项劳动法律事务顾问服务及诉讼代理、规章制度等制订审查、人力资源合规操作法律实务咨询等工作。精通全国及宁波市劳动人事法律法规,熟悉企业劳动关系管理的各项法律问题,在各类报纸刊物发表十几篇专业文章。非诉方面,能够为企业量身定制包括合同文本、规章制度等在内的服务方案,曾为多家公司完整构建人力资源合规体系、完善人事操作流程,将劳动争议消除在萌芽状态,有效降低客户的法律风险。诉讼方面,常年代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其中包括具有重大社会影响、标的额巨大的诉讼案件,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报名方式与收费标准】
本次活动费用由协会承担
联系人:胡湾湾
电话:87809237
邮箱nbeaia@126.com
请将报名信息按如下格式填写发送至报名邮箱:nbeaia@126.com或传真至87809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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