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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二届三次理事会议的通知

[宁波电工电气协会]发表于 2018-06-29 09:42:41 阅读次数:0



各理事及以上单位:
    根据协会《章程》有关规定,我会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宁波市电工电气行业协会二届三次理事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审议关于成立“中共宁波市电工电气行业协会党的工作小组”的提案
(见附件1);
    二、会议要求
    (一)请各位理事单位填写《会议表决票》(见附件2),于7月2日前反馈至协会秘书处。
    (二)会议决议将在网上公布。
    (三)请各理事单位积极履行职责,认真审议并按时反馈意见,逾期未提交的,视为同意。
    三、联系方式
    李家康:87809735  13056930696
    胡湾湾: 87305397  15372618083
    传真:87809653  邮箱:nbeaia@126.com
    地址:海曙区丽园北路银润豪景商务广场46号1305室
 
    附件:1、《关于成立“中共宁波市电工电气行业协会党的工作小组”的提案》
          2、《宁波市电工电气行业协会二届三次理事会表决票》
 
 

 
宁波市电工电气行业协会
                                    2018年6月27日

 
附件1:
 
关于成立“中共宁波市电工电气行业协会党的工作小组”的提案
 
    为切实加强党对协会工作的领导,促进协会健康有序发展,按照中央、省、市委关于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总体部署,根据《中共宁波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结合我协会实际情况,协会拟成立“中共宁波市电工电气行业协会党的工作小组”。具体事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委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新要求。
    二、党工组工作原则和基本职责
    1、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引导和督促协会认真执行各级政府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在协会各项工作中坚持党的政治领导,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开展政治思想工作和组织协调工作,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2、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日常工作由组长或主持工作的副组长主持,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或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会议次数,积极参与协会重要事项的讨论、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
    3、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支持协会理事长及法人代表按照协会章程依法开展各项工作,努力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服务,为提高公民科学素质服务,为党委政府决策服务;
    4、重视和支持协会办事机构开展党建工作,激励协会工作人员为协会服务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促进协会各项事业和谐发展。
    三、组织机构和成员
    1、协会党的工作小组的全称为“中共宁波市电工电气行业协会党的工作小组”,简称为“电工电气行业协会党工组”;
    2、党工组在理事会换届时,须同时改选协会党工组,任期与学会理事会任期相同;
    3、党工组组成人员为中共党员,一般为3至7名,设组长一名,副组长一名,联络员一名。
    四、电工电气行业协会党工组成员候选人名单
 

组长 王辉 协会职务 常务副会长
副组长 李家康 协会职务 副会长兼秘书长
成员 沈忠威 协会职务 常务副会长
祝贤定 协会职务 常务副会长
刘坚钢 协会职务 常务副会长
张良 协会职务 监事长
联络员 李家康 协会职务 副会长兼秘书长
 
附件2
 
 

宁波市电工电气行业协会二届三次理事会表决票

 
序号 事项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成立“中共宁波市电工电气行业协会党的工作小组”的提案
 
     
请于2018年7月2日24:00前以传真、电子邮件或短信方式反馈协会秘书处。对该提案有任何意见请发至邮箱。
传真:87809653  邮箱:nbeaia@126.com  手机号:13056930696


附件:文件下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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