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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民企传承与发展”---宁波“创二代”

[宁波电工电气协会]发表于 2013-03-08 16:45:26 阅读次数:0

各县(市)、区经信局(发改局)、各经信系统行业协会、各相关企业:
根据我委“十二五”人才规划和对全市规模以上民营企业实施“民企传承与发展”培训的相关工作安排,为进一步打造民营企业“创二代”的核心领导力,提升接班人的知识、眼界和修养,决定举办一期 “民企传承与发展”---宁波“创二代”走进交大特训营。经宁波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公开招标,决定授权宁波世纪人才服务有限公司承办。为做好这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2013年3月26日-3月31日(周二至周日),3月26日下午报到。
二、培训地点:上海交通大学
三、培训对象:
宁波大市范围内,年龄在25周岁—35周岁之间,立志于继承家族企业、已经接班或正在接班的中小民营企业的二代企业家、接班人。(已经参加过市经信委“民企传承与发展”历期培训班的学员原则上不能参加)
四、培训人数:40
五、培训费用:
本次培训列入“2013宁波市企业素质提升系列培训办班计划”,学员学费由市财政补贴。餐费、住宿费由学员自理,住宿由承办单位统一安排。
六、交通方式:大巴车集中往返。
七、报名办法与录取程序:
自愿报名。请各县(市)区经信局(发改局)和经信系统行业协会及时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通知本地、本行业符合条件的企业相关人员,按要求填写报名申请表(见附件二),并将报名表同时传真至26891515和87186432
因名额有限,同时为了保证培训效果,本次培训班采取“先报先录”与“择优录用”相结合的原则,严格筛选确定参加培训的对象,对符合基本条件且面试合格者由市经信委最终审核确定参训名单。本次培训承办单位将根据情况走访部分准学员企业,为学员走进交大更好地学习采集更多有效信息。
八、预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3月22日。
九、其他注意事项
1、培训保证:为保证培训资源和培训名额不浪费,同意由本次培训承办单位及其合作单位预收每位学员学习保证金及餐费、住宿押金共5000元,培训结束后扣除餐费、住宿费部分,其余全额返回。 
2、联系方式
招生热线:乐侠辉,电话:26856002 ,戴碧娜26856001  
咨询电话及联系人:
宁波世纪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王初利,电话:87246682
市经信委:企业管理处,洪  涛,电话:87186432
附件1:上海交通大学招生简章
附件2:走进上海交大特训营报名申请表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企业管理处
                                                         2013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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