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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浙江省AA、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的公告

[宁波电工电气协会]发表于 2022-01-18 15:21:02 阅读次数:0

   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引导企业切实做到守合同重信用。根据《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浙江省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的通知》(浙市监市〔2022〕2号)精神,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开展2021年度浙江省AA、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申报(续报)“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实行自愿原则。
   (一)申报(续报)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对象和条件
   连续二年公示为浙江省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且合同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诚实守信、守法经营、经营效益好,经企业法人授权、具有独立资产、实行独立核算、对外独立签约、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实行企业化经营管理的事业单位、农业专业合作社,可申报参加浙江省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在全市同行业中排位靠前或影响力较大的重点骨干企业、市政府重点扶持行业的小微企业,可直接申报浙江省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越级申报浙江省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企业必须提供市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关于“在全市同行业中排位靠前或影响力较大的重点骨干企业”的说明,说明上必须写明出具单位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2020年9月4日首次公示(继续公示)的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已公示为AAA级的企业除外),且合同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诚实守信、守法经营、经营效益好。未申报继续公示的,原公示期满后自行失效。
   申报 2022 年度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企业合同管理应该实现信息化,且2020年和2021年每个年度的收入性和支出性合同总数,应达到一定的数量,其中农业类和建筑业类企业不少于100份,制造业类企业不少于250份,服务业类和商品流通类企业不少于150份,其他综合类企业不少于100份;小微企业合同份数可适当放宽,但不得少于同类别企业的60%。
   (二)申报(续报)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对象和条件
   连续二年公示为浙江省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且合同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诚实守信、守法经营、经营效益好,经企业法人授权、具有独立资产、实行独立核算、对外独立签约、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实行企业化经营管理的事业单位、农业专业合作社,可申报参加浙江省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在全国或全省同行业中地位靠前或影响力较大的重点骨干企业、省政府重点扶持行业的小微企业且A级连续公示期满二年,可直接申报浙江省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越级申报浙江省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企业必须提供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关于“在全国或全省同行业中地位靠前或影响力较大的重点骨干企业”的说明,说明上必须写明出具单位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2020年8月18日首次公示(继续公示)的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且合同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诚实守信、守法经营、经营效益好的。未申报继续公示的,原公示期满后自行失效。
   申报 2022 年度 AAA 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企业合同管理应该实现信息化,且2020年和2021年每个年度的收入性和支出性合同总数,应达到一定的数量,其中农业类和建筑业类企业不少于200份,制造业类企业不少于500份,服务业类和商品流通类企业不少于300份,其他综合类企业不少于200份;小微企业合同份数可适当放宽,但不得少于同类别企业的50%。

   二、申报公示的程序

   (一)企业申报
   申报系统将于 2022 年 2 月 16 日开放,自愿申报的企业,登录“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申报系统”(网址:http://szxt.zjamr.zj.gov.cn/)进行申报,申报截止日期咨询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机关。
   (二)区县(市)局、功能区分局核实
   各区县(市)市场监管局、功能区分局对企业通过申报系统提交的材料,进行网上和实地核实、征信查询。对符合条件的申报AA、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将推荐企业提交到宁波市市场监管局。
   (三)市局审核
   宁波市市场监管局通过申报系统对区县(市)局、功能区分局推荐的申报AA、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进行复审、合同和信用情况测评,前两个年度内是否存在市场监督管理、税务、环保等机关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等失信情况查询,并实地抽查。
   (四)市局、省局公示
   1.申报AA级“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宁波市市场监管局根据复审、测评、征信查询和抽查情况,对符合公示条件的申报企业,由市局通过全省统一的公示平台向社会公示。
   2.申报AAA级“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宁波市市场监管局根据复审、测评、征信查询和抽查情况,对符合公示条件的申报企业,形成拟首次公示、继续公示企业建议名单,报省市场监管局公示。
   咨询电话:89189774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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