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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宁波市高端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首台(套)产品申报的通知

[宁波电工电气协会]发表于 2023-07-17 15:31:28 阅读次数:0


各区(县、市)经信局,各管委会经信部门:
   为加快推进高端装备制造业创新发展,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甬政办发〔2020〕72号)和《关于印发〈宁波市高端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首台(套)产品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甬经信装备〔2020〕171号),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宁波市高端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首台(套)产品申报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在宁波市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具有健全的财务、知识产权、质量保证、品牌培育和技术标准等管理制度,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
   (二)产品类型。申报产品应符合《宁波市高端装备产业集群发展规划(2021-2025年)》有关领域或浙江省高端装备制造业统计分类目录(2021年),属于成套装备、整机装备、关键核心零部件,只能申报其中一类。
   (三)申报类别。申报类别分别为国际首台(套)、国内首台(套)和省内首台(套)三类,同一产品只能申报其中一类。已获首台(套)称号的系列产品或申报的产品在国内、省内及我市已有类似产品的,不得再次申报。
   (四)技术要求。申报产品应取得重大技术突破,通过科技查新和宁波市新产品新技术鉴定验收。科技查新报告须由国家一级资质机构出具,申报国际首台(套)、国内首台(套)产品的,应通过国际科技查新,技术性能指标分别达到国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申报省内首台(套)产品的,应通过国际或国内科技查新,技术性能指标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科技查新报告和新产品新技术鉴定验收证书的有效期限为上年度1月1日至本年度申报截止日。
   (五)检测认证。申报产品应通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计量认证合格的第三方实验室或检验机构的检测验证。属于国家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产品,必须具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颁发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必须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
   (六)专家推荐。申报产品应有两名及以上相关专业专家出具的首台(套)推荐意见书,其中:申请认定国际首台(套)产品应获得至少一名院士和一名正高级专家推荐,申请认定国内首台(套)产品应获得至少两名正高级及以上专家推荐,申请认定省内首台(套)产品应获得至少一名正高和一名副高级及以上专家推荐。
   (七)市场前景。申报单位具备产品设计及主要关键部件的制造能力,且申报产品已在相关领域应用,能够提供至少一个应用成功案例。投入产业化应用后能够实现批量化生产和销售,满足售后客户要求,社会和经济效益显著。

   二、认定程序
   (一)自主申报。各申报单位根据通知要求准备好相应材料,通过宁波企业综合服务大平台(网址:https://qyfw.jxj.ningbo.gov.cn,浙里办企业帐号登录)政策服务版块,按照申报系统要求如实、准确、详细填写资料或上传资料。线上申报截止日期为8月15日,截止日期后申报通道关闭。申报单位需向属地经信部门提交5份纸质申报材料(加盖单位骑缝章),纸质申报材料应与网上申报填报信息保持一致,申报材料电子版(PDF格式)一并以“属地-申报单位全称-申报产品全称”格式命名,单独发送至指定邮箱(cqdnbjxj@163.com)。
   (二)属地推荐。各地经信部门对属地企业的申报资料、资格条件等进行审核,并将《申报信息汇总表》、《申报项目产业化应用情况汇总表》连同纸质申报材料,于8月21日前行文报市经信局。
   (三)综合评议。市经信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召开评审答辩会进行综合评议,答辩会另行通知。
   (四)发文认定。根据综合评议结果,择优确定拟认定的首台(套)装备产品并进行公示,对公示期间无异议的予以发文认定。

   三、其他事项
   (一)每家单位仅限择优申报一个装备首台(套)产品。
   (二)申报产品自认定之日起列入《宁波市高端装备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享受我市装备首台(套)保险补贴政策。
   (三)择优推荐本次认定产品申报省经信厅年度装备首台(套)产品。
   (四)在线上传的产品照片、设备现场生产视频资料,是指申报产品在交付使用后正常运行生产的图片、视频等资料,并非申报单位制造该申报产品时拍摄的照片、视频等。若照片或视频容量过大,无法上传,可随电子版材料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cqdnbjxj@163.com)。
   (五)对符合工信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要求,且在当年首次获得中央财政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保险补偿的装备产品,直接列入当年度国内首台(套)产品公式名单,不再重复申报认定。

   联系人:汽车与装备工业处 崔乾东,联系电话:89292046;
   在线填报技术咨询 贺涛,联系电话:87560592。
 
   附件:1.宁波市高端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首台(套)产品申报表
      2.宁波市高端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首台(套)产品申报书编写提纲
      3.宁波市高端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首台(套)产品申报承诺书
      4.宁波市高端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首台(套)产品行业专家推荐证明书
      5.2023年度宁波市高端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首台(套)产品申报信息汇总表
      6.2023年度宁波市高端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首台(套)产品申报项目产业化应用情况汇总表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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