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 内容

关于申报2014年度宁波市自主创新产品与优质产品推荐目录

[宁波电工电气协会]发表于 2014-01-02 00:00:00 阅读次数:0

                                                                 甬经信市场〔2013〕407号
各县(市)、区经信局,“五区一岛”管委会经发局:
  为充分发挥政府采购及国有投资对本市工业经济的带动作用,贯彻落实市政府相关政策,切实帮助企业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扩大宁波优质产品对外影响力,市经信委将编制《2014年度宁波市自主创新产品与优质产品推荐目录》,现将推荐目录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条件
  1、在宁波市行政区域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企业;
  2、企业已正常运营三年以上,管理规范、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两年内无重大安全、环保、卫生、劳动、纳税、信贷、质量、知识产权等不良记录;
  3、推荐目录的有效期为一年,上年度已列入推荐目录的企业,本次需重新申报。
  二、申报产品条件
  1、获国家、省、市名牌产品;
  2、获国家驰名商标,浙江省著名商标,宁波市知名商标产品;
  3、宁波市及市级以上重点工业新产品;
  4、国家、省、市先进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首(台)套产品;
  5、部分列入宁波市高成长企业培育名单的企业生产的主导产品,经所在地经信局(经发局)审核同意并推荐上报;
  6、行业内技术领先、具有引导作用的产品由所在地经信局(经发局)审核同意并推荐上报。
  三、申报程序
  1、符合条件的企业填写《2014年度宁波市自主创新产品和优质产品推荐申报表》(详见附件一)报所在地主管部门;
  2、所在地主管部门审核并汇总(附件二),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市经信委(需附企业《申报表》原件);
  3、市经信委征求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以及市有关部门意见,对上报产品进行择优甄选;
  4、经专家评审后,《2014年度宁波市自主创新产品和优质产品推荐目录》在经信委网上进行公示;
  5、公示结束后,根据反馈情况进行修正发文,并推荐至有关单位和企业,供招标采购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国有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参考。同时市经信委将对目录产品汇编成册进行多渠道宣传推广,扩大市场影响力。
  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按照要求及时组织企业申报,审核汇总后于1月15日之前行文报送至市经信委市场处(企业《申报表》一并附上),以便《目录》编制工作顺利开展。
  联系人:徐燕
  地址:宁波市江东宁穿路2001号市行政中心二号楼443室
  联系电话:87186403,传真:55882741
  E-mail:
xyan228@163.com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3年12月26日
【宁波电工电气门户转载 宁波电工电气协会 [新闻]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