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品牌指导站 > 品牌辅导 > 内容

【知识产权小百科】典型案例(四)

[宁波电工电气协会]发表于 2021-05-08 16:06:26 阅读次数:0

温州查处 “三维包装机的传动装置”实用新型专利权侵权纠纷案

专利权人瑞安市豪运机械有限公司于2016年8月22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了“三维包装机的传动装置”实用新型专利,并于2017年02月08日授予专利权,(专利号ZL201620913636.x),该专利至今有效。被请求人未经请求人的许可,擅自制造和销售与请求人专利技术相同的机器设备,该种行为已经构成了侵权,对请求人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温州市知识产权局接到举报后,迅速立案,对被请求人的生产场地进行了现场调查,现场发现涉案设备有三台,每台的成本在三万左右,随后,对涉案设备进行封存。通过案件的深入了解,被请求人已经生产并销售了七台涉案的设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经涉案设备与涉案专利的权利要求相对比,完全落入了涉案专利的保护范围,构成专利侵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条、《浙江省专利条例》第四十五条之规定,责令被请求人郭旗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销毁侵权产品。

【推荐理由】本案中,被请求人未经请求人的许可,擅自制造和销售与请求人专利技术相同的机器设备,构成了专利侵权行为。经温州市知识产权局迅速立案,对被请求人的生产场地进行了现场调查,有效固定了证据,对专利侵权行为进行了有效打击,并销毁侵权产品,有效地维护了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充分体现了专利行政保护主动、便捷的优势。

(来源:中国(浙江)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宁波电工电气门户转载 宁波电工电气协会 [新闻]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