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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小百科】商标异议申请介绍之“地理标志”(三)

[宁波电工电气协会]发表于 2021-08-11 09:06:05 阅读次数:0

异议理由七:侵犯地理标志

 

三、签名和盖章

国内异议人可以委托商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申请,也可以直接前往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异议;国外异议人则必须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异议申请。若异议人为国内自然人,直接提交异议申请的,应当在“异议人章戳(签字)”处签字,同时还应在“异议人名称”一栏的姓名后面填写身份证明文件号码;若异议人为国内企业,直接提交异议申请的,应当在“异议人章戳(签字)”处盖公章。异议人章戳(签字)应与异议人名称一致。

异议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申请的,应当填写代理机构名称,并在“代理机构章戳/代理人签字”处由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代理机构章戳。委托代理机构办理异议申请的,“异议人章戳(签字)”处无需异议人盖章或签字,异议人仅须在商标代理委托书上盖章或签字,异议人为国外企业时,在委托书上签字即可。

(来源:知乎 作者:闻方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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